少数民族的小唱诸宫调杂剧等民间音乐非

在唐朝,朝廷音乐与华夏音乐中的民间乐曲形成了一种并行不悖的状态。这个时朝,既有皇家士人在宴会客人时让人表演的燕乐,也有从遥远的西方传到中土的民歌。

至宋朝,在中国资本主义产生萌芽,商品经济得到发展的过程中,民间艺术一跃而红,打破了一统天下的宫廷乐曲占据主导的局面。小唱、诸宫调、杂剧等民间音乐的大繁荣、大发展,就是因为它的规模逐渐扩大。

相对于唐朝,宋朝音乐的大众音调由“阳春白雪”转向“下里巴人”,由原来的宫廷音乐主流贵族音乐,向民乐,地方各处的音乐而发展。姜夔是南宋著名的词人,也是一位当时的明星,他把个人情感和音乐相结合,为世界奉献了一首类似于《百石歌》的有极高艺术造诣的杰出作品,为百花齐放的中国民族艺术增添了一种新的创作灵感。

一、杂技歌舞

随着民乐走向明清时期,民乐又逐步向戏曲方向发展,歌舞形式也慢慢走向衰落。而在广大的少数民族所居住的地方,民乐占统治地位的歌舞热情才不过得以涌现。

发源于明代,兴起于清朝的“十二宫”,在新疆全境的深入,歌舞齐鸣,把维吾尔族塑造成一个多才多艺的民族。维语中的木卡姆有“大曲”之意,逐渐发展成为集歌曲、舞蹈、乐曲于一身的综合性民歌。跨越塔里木南北的木卡姆,北边的人们更喜欢伊宁木卡姆的表演形式。南疆流行的以刀郎木卡姆、喀什木卡姆为朝表的“十二木卡姆”,逐渐地发展成一种极其标准的民族歌舞。

二、芦笙舞

芦笙舞风靡于贵州东南部,广西西部山区,明清时期不断发展成为深受当地人民喜爱的舞蹈,被人们称为“献给自然”的艺术珍品。《南昭野史记》中,明朝倪辂描述到:“一岁跳月,男吹芦笙,女吹振铃合唱,并肩跳舞,日日夜夜不倦”。看见一个身穿苗族民族服饰的人从远处吹着芦笙慢慢走来,细致入微轻巧的脚步让周围的人大饱眼福。

清末时期,在西藏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则和阿里地区,又出现了一种令人颇有兴趣的歌舞类别——“圈舞”。由日喀则到拉萨,最后变成“堆谐”歌舞形态,这掀起了具有藏人民族特色的艺术飓风。乡村舞演员都是在木板上跳,皮靴的特殊纹理在木板上形成了富有节奏感、变化多端的“踢踏踏踏”舞蹈形式,这也令一些研究过的西方艺术学者笑称为“世界最早的踢踏舞蹈”。堆谐曲调极具藏族特色,人们大多在欢乐、热情、豪迈、奔放的气氛中,抖落生命中的不光彩的部分,在人间万物中找回美丽。

三、强劲回归

明清两朝,少数民族载歌载舞,寻求能让其艺术繁荣的土壤。相较于汉族的发展方式,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发展并不均衡。两种艺术历史上的巨大鸿沟,反而形成了在明清两朝期间“小众艺术”得以喘息的机会。

四、“休息时间”

小众艺术,是指以经济、政治、文化等综合实力衡量强方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占据优势的一方,其艺术表现处于“难以照顾”的相对停滞状态。而相对弱势的一方则凭借这种“休闲时光”任其文化快速发展,最终呈现艺术气象兼容并包的盛况。

同明清汉族政权相比,少数民族的经济、社会、政治等各方面当然处在比较后面的状态,而正是因为落后才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艺术局面的突破。无论是丰收的盛宴,还是遭遇灾难,少数民族的艺术心理反而不是被主流文化“传统束缚”,而是发自内心地以音乐、舞蹈等最直接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内心的真实心情,从而进一步夯实了民族自身的文化的认知与认同。长久以来,这种不受约束的任意风格,便逐渐发展成对“弱方艺术”的不断兴起的代表。

五、跳月

早在远古的刀耕火种时朝,位于西南的“阿细人”(彝族的一个部族)不会用火,也不会到中原的“强势区”去寻找先进的取火技术。最后,在一个寒冷受饿的晚上,一个名叫“木邓”的男青年勇敢地用一根细长的木棍,试图钻进腐朽的木板间,来回摩擦

瞬间,一丝火花仿佛是上天赐予人类的馈赠之物,带给人类希望。随着人们的欢呼,丝丝火花变成了熊熊的火焰,人们围着火焰把猎物烤起来。但此时有人察觉,习惯光脚的阿细人的双脚早已在火焰中烧成泡泡,痛苦而快乐的他们蹒跚着走进生命火焰的包围,在月光下的余晖中欢快地欢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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